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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发布《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3月3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3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13日。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3年3月1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3月13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3年3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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