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日前,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在南京召开,来自沪苏浙皖的59名城市管理局局长共同签署《长三角三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推进长三角城管执法协作一体化。
《框架协议》明确,将强化三省一市牵头单位顶层沟通、统筹协调、同步发展,构建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协作架构”,深化平级单位之间协作,更加注重党建引领、执法保障、案件查处、联合执法、执法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协作,畅通信息共享、协作互动、专家智库、学习交流等六个协作机制,协同发力,各扬其优势、互补发展、合作共赢,形成一体化推进可落地、可操作、可实践、可持续的整体发展效应。
此外,三省一市城管部门研究确定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制定首违免罚清单事项,综合运用教育整改、告知承诺等执法方式,维护公平正义,保障运行秩序。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以及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充分体现执法监管力度和服务温度。
会上,三省一市还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互学互鉴提效能”活动的通知》,提出将积极创新学习交流模式,建立协作顺畅、交流频繁、活动丰富的学习培训机制,搭建互联网教育平台等,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效能和质量。同时,三省一市还共同发布《共筑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新高地》倡议,包括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内容。
此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南京、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嘉兴、湖州市,安徽省黄山、马鞍山、宣城市等地10名城管局局长签约《长三角跨省毗邻区执法协作协议》,带动36个跨省毗邻区发展。
关键词: